省自然资源厅畅谈心得体会(二)
编者按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省自然资源厅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和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31条措施。为推动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湖南自然资源》即日起推出专栏,引导全省系统党员干部牢记嘱托、不负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更加强大的自然资源力量。
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严紧硬”
林目轩
厅党组成员、省自然资源副总督察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碳达峰碳中和等新理念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要认清形势,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做好“从查处违法向预防违法、从执法宽松软向执法严紧硬、从粗放执法向精细执法、从以城市执法为重点向以农村执法为重点、从要我执法向我要执法、从优先保障建设向优先保护耕地”的六个转变。
要树立“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的工作理念,坚持疏堵结合、多方发力,从规划引领、审批提速、批后监管、督察检查、违法查处、考评惩戒等环节构建大督察大执法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全省自然资源新增违法行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有效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覃佐彦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坚守党和人民在艰辛探索中走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时代课题,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新的历史伟业。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刘星辉
厅总工程师
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综合施策,紧抓不放。
一要完善法律制度。以往对耕地“非农化”已有法律规定,这次土地管理法和实施办法又作了进一步修订,有法可依。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在农用地之间的转换规定,哪些需要审批、谁申报、谁审批、谁主责、谁执法,应当依法确定。
二要调整财政支持政策。调整完善已有农业耕种补贴办法,对原来为耕地现状已转为建设用地、林地、园地、草地、坑塘等的非耕地、抛荒耕地取消耕种补贴。自然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出台耕地保护补贴政策,从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区的角度对粮食主产区予以补偿;对“非农化”、“非粮化”治理成效突出的村组、乡镇、县市进行奖励。
三要提高耕种效益。发展精细农业,推进规模经营,改革土地制度,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要增强耕地保护内生动力,变“要我保”为“我要保”。
四要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推行“田长制”,细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组和农户;提高乡村治理水平,遏制村民随意占用耕地建房、明确乡村和村民建设占用补充耕地主体责任;明确农村道路、沟渠建设占用补充耕地办法,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进出平衡办法;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及其他部门职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五要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持总量控制,进出平衡。明确耕地利用种粮优先,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在此前提下可种植其他食用农作物和非食用农作物。保持耕地属性,无论种什么,耕地每年至少翻耕种植一季农作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明确规定耕地用途。县级人民政府对耕地进出平衡负总责,将三调标注为恢复属性的土地恢复为耕地,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恢复耕地用于耕地保有量总量补足和进出平衡。
继往开来砥砺奋进,书写矿业绿色发展新篇章
陈松岭
厅一级巡视员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坚持发展为了人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绝不以牺牲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效益。
二是坚持敢于斗争,全面优化矿产开发格局。当前,矿业转型进入攻坚克难期,面对巨大的压力和复杂交织的矛盾,要发扬敢于斗争、敢于胜利,遇到艰险挑战绝不畏惧、绝不退缩的革命精神。要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重点开发国家战略资源、产业发展、民生所需的矿产;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绿色化、科学化、规模化、减量化”原则编制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深入推进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全面扭转“散、小、乱、污”开发局面,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需求。
三是开拓创新,不断健全矿产开发全程管理机制。要强化信息手段,建立全省统一的矿产资源管理平台,全面掌握资源储量、矿山开采、企业发展等情况;要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简化流程资料,提高审批登记服务水平。要加强批后监管,持续推进露天矿山非法采矿卫星监测,全面推进视频监控管理。
四是坚持干在实处,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完善标准和管理机制,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才能投产,现有生产矿山限期建成绿色矿山,确保在2022年底前,全省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实现矿产资源高质量、绿色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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